海东燃气民生专题调查报道
暖气还没来,气价先涨了:海东燃气定价"悬空"之问
——从乐都河湟雅居供暖困局,看一纸价格文件为何等了十一年
截稿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海东市乐都区新一轮采暖期启动前 1 天)

导语
10 月 15 日,青海省海东市进入为期 6 个月的采暖期。作为高海拔地区,海东已实现天然气管道全覆盖,形成"天然气分户采暖为主、集中供热为辅"的格局。取暖,在这座城市不是消费选择,而是生存刚需。
然而就在供暖启动前夕,一个追问在乐都区居民中间迅速传开:海东的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究竟是谁定的?
答案并不像想象中那样清楚。居民的说法是——市发改部门多年没有正式定价,气价由燃气企业一纸公告说了算;而公开可查的文件显示,海东市直到 2023 年 12 月 1 日才第一次执行经听证、成本监审后核定的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至于居民与非居民的终端销售价格,至今仍以各燃气公司"按月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公告的定价公式被简化为一句话:上游购进价格 + 配气价格。
一端是等了十一年仍嫌迟缓的价格机制,另一端是采暖季来临前又一次改动的数字。中间站着的,是交着暖气费、却不知今冬室温能否上 18 度的普通住户。
一、一笔算不过来的账:1452 户与三个数字
乐都区河湟雅居小区,总占地 18 万平方米,设计供暖面积 12 万平方米,实际供暖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共 1452 户,其中 642 户为保障房及公租房房源。
负责该小区自备锅炉集中供暖的青海成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乐都分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
按现行居民供暖收费标准 5.1 元/月·平方米 测算,即使采暖费 100% 收齐,全年收入约 310 万元;
实际收缴率长期徘徊在 30% 上下;
2025—2026 采暖季,仅燃气支出(323 万元)加固定运营开支(约 53.6 万元,含司炉维修人员工资 21.6 万元、锅炉维保及耗材 2 万元、采暖期水电费 30 万元)就接近 377 万元。
也就是说,在一种"理想收费"的假设下,这个小区的供暖依然是亏损的。而现实假设从来不是理想的。
更棘手的是历史欠账。物业方称,小区内尚未分配的政府保障房长期拖欠 70% 的空置物业费及 50% 的暖气费,累计约 280 万元,近十年年年催收、年年未落实。保障房空置期间的费用该由谁承担、按什么标准承担,至今没有明确说法。
需要强调:以上收费标准、用气量、收缴率与支出数据,均来自供热物业单方提供的资料,尚未获得主管部门独立核实。但正是这组"未经核实"的数字,构成了 1452 户居民今冬取暖的现实不确定性。

二、四个价格、三个采暖季:一条上蹿下跳的曲线
把公开可查的数字排成一列,比任何形容词都更有说服力。
先看河湟雅居小区集中供暖用气这条曲线。据物业方提供的成本资料,2023—2024 采暖季,该小区供暖用气单价为每立方米 3.14 元;到 2024—2025 采暖季,这一数字降至 2.5 元,出处相同,物业方称系"经多方协调"后的下调;而 2025—2026 采暖季,单价又回调至 2.7 元。
再看市场面口径。人人门户网、搜狐 10 月 13 日的调查报道所引述的"海东市当前天然气价格"为每立方米 3.38 元。企业公告方面,海东平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的月度调价公告显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 3.14 元、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 1.95 元;同公司 2026 年 5 月公告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则为 3.25 元。至于居民反映的"10 月 12 日海东华润相关用气价格由 3.88 元调整为 3.54 元",公开检索未见对应公告,此条待核实。
这些数字排在一起,至少说清了三件事:
第一,价格是可以谈下来的。 2024 到 2025 采暖季,河湟雅居的供暖用气单价从 3.14 元降到 2.5 元,降幅约 20%,物业方的表述是"经多方协调"。既然临时协调能降 0.64 元,说明这个数字并非完全由上游市场刚性决定,协调空间本身就存在。既然存在,就不该只靠一个小区年年去求。
第二,价格没有稳定的可预期性。 3.14 → 2.5 → 2.7 → 3.38,四个采暖季四次变动,方向不定、幅度不定、依据更不定。对一个 6 个月的采暖期来说,企业在 10 月不敢提前采购气量、不敢打款试水打压,居民不知道自己那一平米到底该付多少钱。价格机制最珍贵的品质不是低,而是可预期。 海东现在缺的恰恰是这个。
第三,也是最要紧的一点:这些数字里,很难找到一个出自海东市定价文件的"居民(或供暖)终端销售价格"。 公开检索能找到的,只有配气价格和企业的月度公告。
关于居民反映的"10 月 12 日调价",需要说明两点。其一,就居民给出的两个数字本身而言,3.88 元到 3.54 元是一次下调,而非上调——这一具体调价公开检索未见对应公告,本文按口述口径如实存录、不作认定。其二,也是更要紧的:在"月月公告、无文件可依、无反向对称约束"的机制下,价格是涨是跌都由企业单方说了算,居民既等不来一份听证文件,也等不来一个涨价说明——"独断专行、随意定价"的指控,其成立与否本就不取决于 10 月这一次的方向。而涨价并非无处可查:同一华润系统的平安华润公告里,非居民价已从 2026 年 4 月的 3.14 元走到 5 月的 3.25 元;河湟雅居的供暖用气也从 2.5 元"回调"到 2.7 元、报道口径再到 3.38 元。"随意"的标签,根源在机制缺位,不在某一笔变动的方向。

三、十一年的等待,等的其实是一件事
在居民中间流传最广的一句话是:"从 2015 年到现在,十一年了不给定价,老百姓等不起。"
十一年是什么概念?足够一个刚通上天然气的孩子读完整个中小学;也足够河湟雅居的住户从"试着交暖气费"熬到"不敢再交"。等不起三个字,是这个小区收缴率跌到三成的原因。
把那句话放到公开文件里核对,可以看到一个更精确、也更值得追问的版本:海东并非从来没有动作,而是动作来得太晚、只做了一半。
2023 年 9 月 20 日,海东市发展改革委召开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青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海东华润燃气、平安华润燃气、青海东部中油燃气、互助金地燃气、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青海川垣燃气 6 家企业 2020 至 2022 年度的财务账目进行审核,开展成本监审。
2023 年,经市政府第 44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调整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3〕550 号)出台,配气价格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海东华润燃气 0.57 元/立方米,平安华润燃气、青海东部中油燃气、互助金地燃气、民和川中石油天然气 0.59 元/立方米,民和川垣燃气 0.52 元/立方米;同期核定 CNG 加气站配气价格,乐都区 1.21 元/立方米、平安区 1.14 元/立方米、互助县相应标准。
这份文件在海东市政府门户网上的公开时间是 2024 年 2 月 5 日。
海东走完了前半步——核配气价;后半步——终端销售价格的核定与联动机制的公开化、文件化,目前看到的仍是企业公告上那两行字:"终端销售价格按月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即上游购进价格加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这就是矛盾的根子所在。
对照一下隔壁:西宁市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基础气价为 1.66 元/立方米(2024 年 7 月 10 日调整执行),居民集中供暖用气销售价格 1.69 元/立方米(2025 年 10 月 8 日调整执行);居民集中供暖(天然气)价格 5.51 元/月·平方米,并按楼层加收 0.20 元/月·平方米二次加压费,非居民实行政府指导价、上浮不超 30%、下浮不限。有文件、有档次、有调整时间、有听证与公示程序。2025 年供暖季前的那次联动调价,西宁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是白纸黑字发文的(宁发改价格〔2025〕463 号),经市政府同意后书面通知燃气公司执行。同一个动作,隔壁是"政府发文、企业照办",海东是"企业公告、群众传闻"。
而河湟雅居的物业方给出的对照是:海东气价约 3.38 元/立方米、供暖收费 5.1 元/月·平方米;西宁气价 1.59 元/立方米、供暖收费 5.71 元/月·平方米。买气更贵的海东,收暖气费反而更低。 成本与收入之间那道倒挂的口子,就卡在这里。

四、一千多户居民烧暖气,烧的为什么是"工业气"?
河湟雅居的账里,藏着一个最朴素、也最难回答的问题。
这个小区不对外销售燃气,不开厂,不生产,不做生意。它买气只做一件事:烧自家楼下的锅炉,给自家 1452 户居民供暖。请问,这是什么用途?答案不言自明——这就是居民采暖。可在海东现行的计价里,这批烧在居民楼锅炉里的气,按非居民用气属性结算。居民口中的说法更直接:小区供的是"工业用气"。
一问为什么会这样,答案就绕回到了发改部门。
气怎么分类、哪类用户执行哪档价格,这本身就是定价权限的核心内容。 国家与省里的改革部署讲得很清楚:核定独立配气价格之后,要"简化气价分类,减少交叉补贴"。可海东的情况恰恰相反——分类不仅没有简化,反而把最该受居民价格保护的采暖用气,归进了随市场月月浮动、涨幅最不受约束的非居民档。企业按高档计价,是因为政府没有把"居民集中供暖用气"这个类别在文件里定下来;类别空白一天不补,"工业气"的帽子就一天扣在居民头上。 分类错位的技术原因在规则,而规则的缺失是责任。这就是"其原因还在发改局"这句话背后实实在在的制度指向。
对照西宁,看得更清楚。西宁把"居民集中供暖用气"单独列类:居民用气(含生活、分户采暖)配气价格 0.38 元/立方米,居民集中供暖用气(含学校供暖)配气价格单独核定为 0.21 元/立方米——政府专门给供暖气定了个更低的价格;终端销售价格同样单独立项,2025 年 10 月 8 日起执行 1.69 元/立方米,有文号、有发文机关(宁发改价格〔2025〕463 号)、有施行日期。同一个问题,西宁的解法是政府设类、定价、发文;海东的现状是无类、无价、无从对照。
再把这笔"改定性"的账算出来,它比任何呼吁都有力。仍以河湟雅居 2025—2026 采暖季 119.6 万立方米用气量、固定运营开支 53.6 万元、全额收缴收入约 310 万元计:
按实际结算的 2.7 元/立方米:气费约 323 万元,总支出约 376.6 万元,收齐费也亏约 66 万元;
按报道口径的 3.38 元/立方米:气费约 404 万元,总支出约 457.8 万元,缺口拉大到约 148 万元;
若改按海东企业公告中 1.95 元/立方米的居民用气价结算:气费约 233 万元,总支出约 286.8 万元,全额收缴即可保本,尚余约 23 万元;
若向西宁供暖用气的 1.69 元/立方米看齐:气费约 202 万元,一个采暖季比按 2.7 元结算少支出约 121 万元。
结论直白得近乎残酷:仅仅把气"改姓民",不动财政一分钱、不装一台新锅炉,这个小区的供暖账就能从"收齐也亏"翻成"收齐能打平"。 物业方四项诉求里排第二条的"将集中供暖用气属性由非居民变更为居民",不是漫天要价,是全套方案里性价比最高的一步棋——它不需要重新建设施、不需要财政兜底,只需要一份政府文件。这一步棋迟迟不落地,1452 户居民年年挨冻挨催,所谓"不作为",最硬的证据就在这里。
当然,也要把话说公:供暖用气全部改按居民价,等于用其他用户的交叉补贴养供暖,这正是"简化气价分类、减少交叉补贴"改革要治理的对象。真正彻底的解法不是"蹭居民档",而是单列"居民集中供暖用气"类别、单独核定一个介于居民与工商业之间、明显低于当前非居民档的专门价格——西宁已经这么做了。无论走哪条路,第一步都一样:海东得先有这个类别,而只有发改部门能给。

五、"月月有公告"不等于"政府已定价"
必须承认,3.5 元上下的这个数字本身,未必是乱要价。
一个基本的验算:2026 年 7 月青海全省天然气基准价约 2.91 元/立方米。若终端价取 3.54 元,扣除海东华润 0.57 元的核定配气价,倒推气源购进价约 2.97 元/立方米——与全省基准价基本吻合。从算术上看,企业公告的价格结构是自洽的。
但这恰恰是问题所在,而不是问题的解答。
"气源价 + 配气价"这套公式,天生偏向非居民价格的市场化传导,它无法回答几个更根本的问题:
居民生活用气到底应该执行什么价? 阶梯气价怎么分档、按多少比例执行、多久调整一次、启动调价的门槛是什么、谁申请谁审核谁公示。海东的公开信息显示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二、三档分别按一档价格的 120%、150% 执行,学校教学与学生生活用气、社会养老福利机构用气按一档的 110% 执行、不执行阶梯价——但一档价格的核定文件本身,公开渠道检索不到。
集中供暖用气算什么价? 这个小区供暖用气被按非居民属性结算的来龙去脉与破解账目,本文第四节已专门算过,此处不再重复。要点只有一句:分类是定价文件定的,文件缺位,错位就一直留在居民账单上。
联动机制有没有"下浮"的对称性? 涨价时按月公告,降价时呢?2024 到 2025 采暖季那次数从 3.14 降到 2.5,靠的是"多方协调"而不是机制自动传导。靠协调降下来的价,也会在下一次协调缺席时涨回去。 2.5 到 2.7、再到 3.38 的曲线,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交叉补贴谁来承担? 民生供暖用气价格高于工商业用气的部分,最终摊在谁的头上。
一句话:政府定价的核心功能,从来不是把数字算出来,而是把规则定下来——让居民知道明年这时候大概是多少钱,让企业知道什么条件下必须降,也让公众看得到每一道环节赚了多少。 月月一张公告,代替不了一纸文件。

六、垄断不是原罪,无约束才是
对燃气企业"独断专行、随意涨价"的指责,情绪上完全可以理解,但从制度设计上要分清两层。
第一层:自然垄断本身不是企业的选择。 城市管道燃气是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同一个城区不会铺设两套管网,居民没有替代供应商。国家因此对这一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海东华润燃气取得当地 30 年特许经营权,企业前身为乐都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 9 月华润燃气收购其 70% 股份,2023 年营业收入约 2.47 亿元,是一家具有央企背景、也确有公共服务义务的供应主体。
第二层:正因为居民没有选择权,定价权才必须留在政府手里。 自然垄断行业中,"企业自己宣布自己的售价"在制度上是不成立的。国家的解法正是 2023 年海东开始做的:把配气价单独拿出来,用成本监审 + 听证会的方式核定,只准企业赚"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其余环节透明化。
那么剩下的问题就只有一个:这套方法既然已经用在配气价上,为什么没有同样用在终端销售价格上?
2023 年 9 月那场听证会上,当地发改部门物价科长的表态是把改革方向讲清楚的:控制中间配气环节盈利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实行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同步联动、推进终端销售价格改革。方向是对的,只做了前半段。
对企业而言,也应当接受一个现实:在采暖季来临、居民最没有议价能力的时间节点上,任何一次改价公告都会被解读为"趁你冷、涨你价"。民生行业的定价公信力,一半来自数字合理,另一半来自时机与程序的透明。
再说居民那句最尖锐的话:华润买上游的气再卖给下游用户,"从中牟利,属于二道贩子"。
这话未必准确,但它并非凭空而来,而是有一份公开文件替它提供了疑问的空间。东发改价格〔2023〕550 号在同一次核定中,既给海东华润燃气核定了 0.57 元/立方米的配气价,也给青海东部中油燃气核定了 0.59 元/立方米的配气价。配气价是企业向终端用户配送燃气收取的费用——一家企业有了配气价,意味着它自己也直接面对终端用户。那么问题来了:海东华润公告里那句"上游购进价格",究竟是从国家管网/油田的门站价购气,还是从同样持有配气价、本身也在做终端生意的中油燃气手里购气? 若是前者,华润的利润就是那 0.57 元,账目清楚,公众无话可说;若是后者,就意味着"配送费"之外还叠了一道同行的购销价差,而这道价差既不进成本监审,也不需要向用户公示。 居民怀疑的是后者,而现有公开信息不足以排除后者。
这不是要给朋友扣帽子,而是一个行业常识:城镇燃气"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监管逻辑,前提是把企业真实的购气成本纳入监审。 从外省到省内的通行做法是:上下游价格联动触发时,燃气企业须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周期内的采购价格、气量及采购合同、发票等资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后调整——报送与审核,正是"中间环节不重复牟利"的闸门。 海东 2023 年做完了配气价这一半,闸门另一半至今没有落地。
换句话说,"二道贩子"的质疑该由谁来澄清?不是靠企业一句"我们只是按公式定价",而是靠一纸文件规定:购气合同与发票必须报送、采购成本必须公开。 该由谁出这份文件?还是那个手里已经握着配气价核定权的部门。

七、四份书面报告与四项诉求:问题早就摆上桌面了
河湟雅居的矛盾不是突然爆发的。
物业方表示,自 2026 年 6 月起,公司先后于 6 月 2 日、9 月 22 日、9 月 28 日多次向滨河路社区、岗沟街道办事处、乐都区住建局及区政府递交书面报告,反映供暖成本、历史欠费与经营困难,请求协调下调供暖用气价格、推动保障房历史欠费清缴、理顺供热价格形成机制。
同时,按照常规供暖工作流程,10 月 15 日正式供暖前,需完成管道试水打压、提前采购天然气、锅炉暖炉调试等前置环节,每一项都需要提前投入资金。企业明确提示:若成本与欠费问题在节点前得不到缓解,其难以独立承担资金缺口,供暖启动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该小区住户在 2024 年供暖季就曾因暖气不热而集体反映。有住户对媒体表示"这两年物业费和采暖费都交了,暖气就是不热",也有住户称因天然气涨价、买不起炉子而被迫放弃采暖。居民曾提出由集体供暖改为分户采暖,并征得了大多数住户同意,此后向社区、街道反映,据住户描述未获得实质解决。
物业方提出的四项建议,实际上是一份相当具体的整改清单:
参照西宁等地做法,建立按混合用气占比核算的综合燃气定价公式,使供暖用气计价贴合实际用途;
由相关部门协调燃气企业,将该小区居民集中供暖用气属性由非居民用气变更为居民用气;
推动管控并降低供热用天然气采购价格,缓解上游成本传导压力;
由发改部门研究出台相应文件,适度上调居民采暖收费标准,逐步向全省 5.71 元/月·平方米水平靠拢。
值得指出的是,第四条诉求来自供热方,方向与居民"盼降价"的直觉相反——它承认了一个诚实的逻辑:要么降成本,要么调收入,两头都不动,最后承担结果的只有室温。 而真正的解题顺序应该是:先把气价形成规则定下来(第 1、2、3 条),再谈居民采暖收费标准是否调整(第 4 条)。顺序颠倒,就是让居民为企业亏损买单。

八、老百姓等不起:三个可以立刻做的事
十一年的机制空转,不该由一个小区的住户在供暖前五天来承担后果。以下三件事不需要等财政、不需要新建管网,在现有权限与文件框架内就能做:
第一,先把供暖用气的"定性"改过来。 这是全篇算下来最立竿见影的一步:河湟雅居 1452 户居民烧的锅炉,烧的不该是"工业气"。参照西宁单列"居民集中供暖用气"类别、配气价 0.21 元/立方米的先例,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发文明确居民集中供暖用气类别与价格(过渡期可直接按居民用气结算),一个采暖季就能把该小区的收支从"收齐也亏"翻成"收齐能打平"(详见第四节测算)。同步明确采暖季内居民与供暖用气价格冻结,避免在最无议价能力的时候传导涨价。改一个类别、发一份文件,不需要投入一分钱——这正是"不作为"三个字最难以辩解的地方。
第二,把终端销售价格核定成一份真正的政府文件。 组织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公布居民一档价格与阶梯比例、明确调价启动条件与传导周期,并把企业购气合同、发票报送审核写进联动机制——配气价已经做过的全套程序,复制到终端价上即可。西宁市 2024 年、2025 年两次居民气价调整都有公开文件与执行日期,海东完全有先例可循。这件事不需要新资源,只需要启动已经证明有效的流程。
第三,把保障房空置费用责任写清楚。 280 万元欠账追了近十年追不动,不是因为财政没钱,而是因为"未分配保障房的空置物业费与暖气费由谁承担、按什么比例承担"没有明文规定。由市(区)财政部门会同住建部门,按现行保障房管理口径核定年度兜底金额、纳入预算,同时明确历史欠费的分期清结方案。责任不清,年年催收都是空转。
至于 2.5 元那次"协调降价"的经验,本身就该固化成机制:既然政府有能力在某个采暖季把单价压下来,就说明价格存在政策空间。把一次性协调变成常态规则,正是公共定价存在的意义。
结语
一个小区 1452 户人家,等一个供暖季;一座城市,等一份价格文件,等了十一年。
供暖这类事,从来没有"以后再解决"的余地。10 月 15 日一到,室温降下来,所有的解释都会变得苍白。海东华润燃气今冬的每一份调价公告,都应当回答三个问题:依据哪一份政府文件、经过哪一道成本监审、给了居民怎样的缓冲。
而对当地发改部门而言,问题只剩两个,且都不难回答:居民集中供暖用气"改姓民"的那份文件,还要等几年?终端销售价格的那份文件,还要等几年? 2023 年已经听证、已经监审、已经核定了配气价——权限和流程都证明过自己存在,剩下的只是用没用。
老百姓的冬天,从来等不起下一个"研究研究"。

数据来源与核实说明
已核实的公开事实(附来源)
河湟雅居小区户数、面积、保障房数量、三个采暖季燃气单价与用量、固定运营开支、收缴率、280 万元欠费、6 月 2 日/9 月 22 日/9 月 28 日三次递交书面报告、四项建议、"海东当前天然气价格 3.38 元/立方米"及"西宁 1.59 元/立方米、供暖 5.71 元/月·平方米"的对照口径 —— 《供暖季临近,青海海东一小区千余户居民今冬取暖待解——河湟雅居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成本倒挂调查》,人人门户网,2026 年 10 月 13 日(搜狐转载)。该文自身已声明:收费标准、用气量、收缴率及各项支出均来自物业方单方提供,记者尚未从主管部门获得独立核实。 本文沿用同一限定。
海东市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第三方审计 6 家燃气企业 2020—2022 年账目、成本监审 —— 海东市人民政府网(市发展改革委),2023 年 9 月 20 日。
配气价格各档标准(海东华润 0.57、平安华润等 0.59、民和川垣 0.52)、CNG 加气站配气价(乐都 1.21、平安 1.14)、东发改价格〔2023〕550 号、2023 年市政府第 44 次常务会议、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 —— 海东市人民政府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 年 2 月 5 日。
平安华润 2026 年 4 月公告:配气价 0.59 元/立方米,终端按"上游购进价格 + 配气价格"月度联动,非居民 3.14、居民 1.95;2026 年 5 月公告:非居民 3.25 —— 海东平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调价公告。
海东供暖期 6 个月、天然气管道全覆盖、"分户采暖为主、集中供热为辅"格局,集中供热分布于乐都区、互助县、循化县 —— 海东市人民政府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东以供暖热度提升民生保障温度》,2025 年 11 月 19 日。
西宁市区居民第一阶梯基础气价 1.66 元/立方米(2024 年 7 月 10 日起)、居民集中供暖用气销售价格 1.69 元/立方米(2025 年 10 月 8 日起);西宁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区间 4.65—5.51 元/月·平方米,居民最低档气价 1.66 元/立方米 ——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协提案答复函(2026 年 8 月)、青海省人民政府网民生服务及价格公开信息。
海东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二、三档按一档的 120%、150% 执行,学校及养老福利机构按一档 110% 执行、不执行阶梯价;青海省天然气价格实行属地管理并执行上下游联动 —— 青海省价格公开信息汇编。
2026 年 7 月青海全省天然气基准价约 2.91 元/立方米 —— 国内燃气价格公开变动数据。
海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3 月 7 日,注册地乐都区岗沟街道滨河路 33 号,2023 年营业收入约 2.47 亿元;前身乐都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12 年 9 月华润燃气收购 70% 股份,2013 年 6 月更名;取得当地 30 年特许经营权 —— 爱企查、百度百科(企业工商信息汇编)。
2024 年河湟雅居住户反映暖气不热、部分住户被迫弃暖、居民提议改分户采暖并向社区街道反映 —— 《小区供暖难 问题出在哪儿?》,2024 年 11 月 1 日。
2024 年 12 月乐都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海东华润燃气签订能源费用托管合同,企业投资 503.9 万元改造乐都区委区政府大院供暖系统,预计年节约用气 6 万立方米 —— 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 年 1 月 6 日。
2025 年乐都为困难群众发放冬季取暖补助 488.22 万元 —— 光明网,2025 年 10 月 29 日。
《青海省定价目录》(青政办〔2015〕202 号)2015 年 11 月末公布、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大幅缩减省级定价项目、下放授权市县;该版后被青政办〔2018〕45 号废止,现行版为青发改价格〔2024〕142 号(2024 年 5 月 1 日施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2015 年 12 月 12 日、青海省发展改革委 2024 年 3 月 25 日。
西宁分类核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居民用气(含居民生活、分户采暖、生活加采暖)0.38 元/立方米,居民集中供暖用气(含学校供暖)0.21 元/立方米,宁发改价格〔2023〕612 号 —— 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023 年 11 月 13 日。
西宁 2025 年供暖季前联动调整居民集中供暖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宁发改价格〔2025〕463 号,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布、10 月 8 日施行,发文机关为西宁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局,经市政府同意后书面通知西宁中油燃气执行 —— 北大法宝法规库。
燃气价格管理权限与定价规则: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终端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居民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 国家及青海省价格管理规定公开汇编。地方上下游联动机制文件(以广东鹤山市 2026 年 2 月公告为参照样本)要求:达到启动条件时由燃气企业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周期内天然气采购价格、气量及采购合同、发票等数据资料,主管部门审核后调整 —— 鹤山市(开平市)政府网站。
未能核实、需向主管部门或企业调取原始文件确认的事项
"10 月 12 日 3.88 元/立方米调整为 3.54 元/立方米"这一具体调价,公开检索未找到对应公告,且方向为下降而非上涨。 本文按用户提供的口径如实标注为"居民口述、待核实",并在第二节文字表述中列明。如确有公告,请以海东华润燃气官方公告原文与东发改价格类文件为准。
海东市居民用气一档终端销售价格的核定文件(含文号、执行日期、听证与公示程序),公开渠道未检索到。这是本文核心质疑点,也是需要当地发改部门正面回应的关键。
海东市是否已出台居民与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正式文件(触发条件、调价周期、涨跌幅限制、是否下浮对称),以及是否要求企业报送购气合同、发票并接受采购成本审核。
海东市是否已设立"居民集中供暖用气"这一气价类别。本文检索到的公开信息仅有"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两类(及 CNG 加气站),未见单列供暖用气类别的文件;河湟雅居集中供暖用气按非居民计价的定价依据文件同样未检索到。这是第四节的核心质疑点。
海东华润燃气的上游气源关系:其公告中的"上游购进价格"来自门站价,还是来自同样被核定配气价(0.59 元/立方米)的青海东部中油燃气等同行企业的转售?购气合同与发票未公开,居民"中间转手牟利、二道贩子"的说法系口述质疑,本文未获任何证据,不作事实认定,仅在第五、六节如实呈现该质疑及其无法被现有公开信息排除的制度原因。
保障房未分配房源 280 万元欠费的财政口径与责任归属规定。

表述限定
本文所称"发改部门",市级为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区)级为乐都区等区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价格〔2023〕550 号文件的行文对象即为乐都、平安、互助、民和县发改局。
涉及物业方提供的经营与欠费数据,均为单方来源,本文已在正文与来源说明中两次标注未获独立核实,不构成对主管部门责任认定的事实依据。
本文对企业定价的批评指向"机制与程序缺失",不构成对具体价格数字合理性的否定结论;算术验算(3.54 ≈ 气源 2.97 + 配气 0.57)已在第五节如实呈现。
"工业用气"系居民与物业方的通俗口径;公开文件中该情形的规范表述为集中供暖用气按非居民用气属性计价。本文第四节沿用原始口径并即时注明规范表述,不将"居民小区被供工业用气"直接作为已认定事实使用。
第四节各项测算(119.6 万立方米、310 万元、53.6 万元、各档单价)系按来源 1、4 所列价格与用量的算术推演,用于说明计价属性的影响幅度,不构成对该小区实际财务结果的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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